計劃和預算組織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可以是進行經濟和社會研究以及預測國家資源,以準備和調整政策和長期、中期和短期政策,以及年度預算、研究、審查和計劃。國家的計劃體系和與國家總預算有關的政策和政策建議提交給經濟委員會。
在發展計劃和政策的框架內為當前活動和民間行動分配國家資源,持續監測計劃的實施及其年度進展,確定經濟、社會、技術和財務標準以評估在執行和績效機構中開展的活動.該組織的其他職責包括國家行政部門及其向總統提交的報告,確定諮詢工程師和承包商的能力和等級以及對其活動的持續評估。
該組織的另外兩項任務是確定與開發項目有關的合同的一般原則和一般條件的標準、標準和規定,以及確定計劃和項目所需的外部貸款和信貸(《計劃法》第 25 條)。和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