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具有絕對優勢的行業上游油田開發項目的新模式,
最大限度地利用該國相關商品的所有生產能力,
運用國內生產專家的經驗知識和擁有四十多年寶貴經驗的廠家,
通過解釋如何將國際夥伴關係與本地內容下的平衡份額相結合,使用獨立於雇主預算的融資。在國內,基於以伊朗股份公司形式建立的共同利益,以及屬於整個生產-管理-技術-財務-法律鏈的不同生產力部門的整合已經詳細交換,這是由陛下以正式文件向最高領導人辦公室報告的,幸運的是,經過 九 年多的持續工作,我們不顧之前的官僚主義和不必要的障礙,現在這個計劃已經得到了政府雇主的認可和批准作為一種高效、敏捷和智能的計劃,並通過成員技術批准、核查和核查三個階段,以國家石油公司級別的官方批准形式獲得合法許可。外國夥伴國外交商務部和我國駐華使館以財源銀團參與形式批准的財源授信額度,已準備實施基於抵抗經濟學主題並符合經濟革命的所有原則的可執行模型和文件,該模型將通過查閱該系列並提出和解釋解決方案在該國傳播和體現。
(國家石油公司國際金融審批、批复文件、合同大綱、參與模式、融資機制、建模和延期實施的還款等,準備提供執行方案)
此外,包括在伊朗大規模生產石化產品作為石油價值鏈的最終產品,以巨大的天然氣儲備為主要原料生產和應用相同的創新商業夥伴關係模式及其融資和資本保證程序。 » 由投資者直至融資結束,繼續向中國銷售產品,並將其出口到中國用於生產世界上主要生產鏈在中國的所有消費品,以大長期的形式而多用途多用途聯盟利基營銷是一個非常長期的使用來源,當然,在經濟外交方面,造成了對全球消費鏈中所有中國產品生產的長期依賴,包括所有行業及其國際市場。
在經濟革命的投資組合中;在石油項目和與中外合作夥伴的合作模式中,以伊朗股份公司的形式,結合最大程度地利用國內產能,包括熟練的人力和伊朗最大的商品生產,包括完成未來步驟的計劃在相關技術產品的生產中。它致力於在伊朗實施石油項目以及我們的石油綜合體在 一千三百九十一 年在一個委員會下已經設計的融資模式,經過最新的執行模式變化,現在它的成功模式具備了實施上游的能力EPDF / EPCF 形式的項目已通過遵守當地內容法律並聘請經驗豐富的利益相關者在該模型方面的國際項目高級管理人員級別獲得批准並達成最終項目;對於其他工業、製造和服務項目以及融資模式,我們肯定會面臨兩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一是覆蓋和支持外國合作夥伴,邀請他們參與生產促進計劃和經濟革命的各個方面的投資;基本上,國際指數的規則和遵守“沒有國際指數”的規則,例如,由於國際商品從簽訂合同到執行的自然時間很長基價和原材料有合理變化 沒有規則調整部分組成部分(包括降價或升價),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弱點,在夥伴關係層面造成厭惡和不穩定,吸引國際合作國家;
還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商品由於邏輯原因還沒有機會本地化(在創意合夥模式與融資模式的方案部分,對各種合夥模式的細節進行了設計,並有詳細的實施計劃)和應以新模式為基礎,結合國外合作夥伴關係,在提供競爭優勢、對華合作計劃和模式進入全球需求鏈的基礎上,制定新的政策和政策,激活所有產能;進入參與流程,在原型和階段 抽樣階段實現“具有高忠誠度質量的最小合適產品”,這肯定會花費必要的時間;因此,在一定時期內按比例開辦和啟動業務的項目中的部分特定貨物需要進口這些特殊貨物,以便隨著投資者參與和規則的全面監管得以通過。生產時期和初始生產階段。利用和平衡利益鏈 展示產品/服務在全球價值鏈中的絕對利益/利益的巨大國內潛力,並在其中啟動鼓勵此類商品的生產和本地化的鏈條。
但遺憾的是,在第十二屆政府和上屆議會的協調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任何貨物進入是完全不合理和極端的法律!
第一的,;在融資形式的融資規則中,特別是來自中國(作為開始吸引投資者和增加對資金流動和營運資金的支持以創造國內財富的非常關鍵和基本的策略之一)來源國的國家規則使用中國貨浮動形狀最多五十%;該規則及其在目標投資模式計劃中的 五十% 和數量百分比的使用 – 中國公司與伊朗合作夥伴在不久的將來以組建新的伊朗公司的形式合作,將進行重大修改並受法律約束。 “全球市場上的共同產品生產”可以減少,直到該國開始生產所有這些獨立的商品和服務。
那麼,按照現行的法律,我們如何能夠在中國巨大的金融支持下增加現金流和營運資金,以增加和利用全球價值鏈的所有能力?在一個不允許以合乎邏輯的方式初始進口貨物的地方,至少對於該國不存在的貨物?!並且有一個複雜的過程,需要最高經濟委員會的批准才能獲得進口部分非製造和不存在的商品的許可,這在經驗上是不經過項目完成周期和項目所需的速度的。根據執行計劃和承包商義務取得進展。而這種幾乎不可能的官僚循環導致了項目的破壞,並從一開始就根據創造性的商業模式和任何其他外國參與阻止了外國參與的進入。
第二;另一方面,根據伊朗國家石油公司董事會的正式批准和批准,按照石油項目的實施節奏,提供準確、專業的計算表;在融資方面,有許可證可以償還高達生產場地 五十%的資金來源;另一方面,經濟委員會根據目前的經驗,可以提到,有時不允許超過 三十二% 的人執行這項法律,這是在與國家石油公司簽訂合同並支付費用後的執行人巨額成本和準備執行計劃和合同談判(根據上述解釋是問題之一)和生產計劃計算的投資方法和營運資金現金流量計劃的調整以及所有耗時和昂貴的細節,包括計算表和調整資本支出和運營支出基於國家石油公司的批准和其他研究和工程費用,項目描述的批准等;在現階段,它不符合國家石油公司的批准(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合理引用);並且在未經必要許可的情況下,執行者的所有計算和成本都被批准,合同方完全被打亂,造成至少兩年的時間和大量成本的浪費,最終導致項目無法實施。例如,經濟委員會提議允許高達 三十二% 的還款,並由石油公司接管部分運營支出,考慮到 十四. 五% 的石油份額以及需要為石油公司提供當前預算和項目,這不僅合乎邏輯。油公司。這是不可能的。
因此,我更願意在石油項目計劃部分提出這些對所有其他行業來說都是當前的非常重要的觀點,以解釋立即審查和加速制定新政策和指導方針的重要性,參考當前事件,當然,有效的設計解決方案。計劃和預算組織新結構下的精英委員會,以及該國稱職的國際和石油律師的成員,將接受審查,聰明的政府和一千四百人將迅速做出最佳決策。